椒政辦發〔2022〕51號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廢止《關于印發椒江區小額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的通知》《關于印發椒江區小額建設項目招投標實施細則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大陳鎮人民政府,區直屬各單位:
根據上級要求和工作實際,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對《關于印發椒江區小額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的通知》(椒政辦發〔2018〕84號)、《關于印發椒江區小額建設項目招投標實施細則的通知》(椒政辦發〔2018〕138號)予以廢止。我區必須招標限額標準以下的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采購參照臺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明確市級必須招標限額標準以下的工程項目采購方式有關事項的通知》(臺公管辦〔2020〕5號)執行。
本通知自2022年8月4日起施行。
附件:《關于明確市級必須招標限額標準以下的工程項目采
購方式有關事項的通知》(臺公管辦〔2020〕5號)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